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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炮打司令部——为曹老前辈说句公道话 (http://sakurawars.sakura.ne.jp/cgi-bin/bbs/cgi-bin/topic.cgi?forum=7&topic=2585)


-- 作者: 掐死你的温柔
-- 发布时间: 2005/01/09 11:55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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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听说国内有人仿照日本的漫画《棋魂》出了本小说,刚开始觉得很气愤。心想:我也是很喜欢下象棋的,曹志林老师一向是我的心中偶像,他怎么会干出如此晚节不保的事呢?真是给中国人丢脸!但随着了解的深入,我渐渐的明白了事实的真相,于是决定要冒着“哈日派们”的谩骂和诋毁,站出来替曹志林先生讨个说法!

首先,日本的《棋魂》是漫画和动画,而曹先生的《棋魂》是小说,这本来就是蜂马牛不相及的事,况且情节上也并没有多少雷同的地方,所以说他剽窃根本就是太监讲话——无稽之谈!话说回来,假如真是剽窃的话,那么作为受害人的原作者都没有说什么,那些自以为是的所谓“爱国者”们又在瞎搅和什么呢?难道国家出版署、图书管理局是吃闲饭的?难道大人们没你懂得多,不就是多看了几年日本动漫吗?

再者有人提议说要在书上写明原著是谁,真笑话,咱们写同人的时候跟原作者打招呼了吗?

在这里我不想就是否剽窃说太多的话,上面几点足以说明问题了。我是想由这件事谈开去,看看有些漫迷的心态到底是怎样的。我们稍微借用了下日漫的题目,有的人就受不了了,跑到书店去又打又闹,丑态百出。试问日本人占我***、撞我大使馆你怎么不去闹一闹呢?

我并不想说谁是HJ,但我问你,要说侵权,鸟山明的孙悟空、青木的猪九戒还有那个《最游记》,日本人算不算剽窃;魔卡里的王小明、樱战里的李红兰、W里的张五飞、Z里的罗宇明、G里的黄润发、大铁人里的水浒、一骑里的三国……都打招呼了吗?经过授权允许了吗?通通的没有!难道他们还有什么原创吗?归根结底一句话:用我们大汉民族发明的汉字和造纸印刷术创作的任何东西,其版权都是我们的。

就算是剽窃,日本人剽走了景德镇的瓷器和江南的宣纸倒是真的,我却没看见有哪个爱国的漫迷去抗个议什么的,那会儿说不定正躲在课桌下面看H漫呢。

说来说去,还是卖国心在作怪,因为有的漫迷恨不得来世变个日本人呢(本文末尾有真实案例)。唉,真是悲凉啊,国家辛辛苦苦教育了你十几年,两天半工夫就让日本人给收买了。说实话,我真看不出日漫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暴力+色情吗?哦,对了,偶尔还带点BL之类的,正好迎合了某些人的低级趣味。就算是曾经有过像《机器猫》、《一休》一样的绝对纯健康漫画,但在今天的日本已经没有市场了。如今充斥着荧屏的都是《天鹰战士》和大量的H或后宫作品,一个毫无魅力的傻小子整天被567个美女围前围后的,这故事TMD你能相信吗?就连号称“永不完结”的高达都演变成了变了味的乱伦+后宫大杂烩,你还能指望从中找出像阿姆罗那么健康向上的男主角了吗?所以,如果你还喜欢现在的日漫的话,那只能说明你的人格和欣赏品位有待提高。|

一个五六十岁老人,不图名不图利,辛辛苦苦写本书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给广大的青少年们多添一些精神食粮吗?有些人不但不领情,还跑去大闹书店、打伤保安,直接影响了曹老师的签名售书活动。而曹前辈不但不生气,还微笑着耐心的和几个哈日派讲道理。相比之下,那位嘴里不停的叨咕着“鄙视鄙视鄙视鄙视……”的少女(好像是少女吧)难道不该感到万分的羞愧吗?

综上所述,如果你真的是一个爱国青年的话,那么就应该团结起来,去买几本国产的盗版漫画或几张盗版光盘吧,因为支持盗版就是抵制日货。也奉劝那些执迷不悟的顽固哈日派们,别再干这类损人不利己的缺德事了,免得让日本人指着我们的鼻子说:“看,支那人就会窝里斗!”

PS:其实我也去了售书现场,还请曹老师在背心上签了名。现在正在拜读《棋魂》,作为国内首部描写围棋的书籍,其历史意义自不必说。用官方的话说就是:小说五十回,前前后后涉及了五十几局棋,观览之下,竟无一局重复,沧桑变幻,波起云谲,令人叹为观止。曹先生并不卖弄围棋术语,一局局棋比看现场还过瘾,专业与通俗并重,情节跌宕,引人入胜,适合任何年龄段的读者。总体上给人的感觉比日版的强多了,去掉了很多不良内容,同时加入原创要素,语言流美、用词精湛、图文并茂、生动活泼,可读性极强,真可谓青出于蓝!不愧为现代少有的好书,强烈推荐9——99岁年龄段的人们入手

最后说一句:花18块钱买本将来的世界名著——值! ————————————————————————————=


-- 作者: 掐死你的温柔
-- 发布时间: 2005/01/09 11:57am

我只是转帖,此帖不代表个人观点

我没看过棋魂,更没看过那位老先生的书,所以也不好说什么

仅仅希望大家听听不同的意见,看看不同的帖子


-- 作者: 小芒果
-- 发布时间: 2005/01/09 00:22pm

撇去漫画,撇去小说,撇去国家,撇去民族,撇去一切偏见。
从最纯粹的角度来看,一个文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最害怕的又是什么?
姑且把曹老先生看成文人,一个文人,要有的是一个作为文人的气节。
一个文人,最羞耻的莫过于抄袭!请看一下郭靖明吧!
抄袭,不论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还是作为文人,都是绝对不允许的!


-- 作者: fg91
-- 发布时间: 2005/01/09 02:08pm

不懂法的枪手写的东西,混淆视听的东西
作者死后50年以后著作就算人类遗产,谁都可以用
别人还没死,你的爪子就老实点,活不过别人要怨也怨父母,少来扯这些
做什么不要做枪手,卖国贼都比你高尚


-- 作者: 北辰一刀流
-- 发布时间: 2005/01/09 06:29pm

我想插一句……天下文章一大抄……
仅仅有些情节相似就说是抄袭?

就算是真的抄又如何?读者们就喜欢这个故事通过“抄袭者”的笔下写出来,就不喜欢所谓的“原创作品”,说明那所谓的“抄袭内容”其实也凝聚了“抄袭者”的智慧,受读者欢迎的程度便可说明这一点。

为什么同一个情节,别人写出书来能一举成名而你却不行?告他人抄袭自己作品的家伙多少有点嫉妒的嫌疑……


-- 作者: 小芒果
-- 发布时间: 2005/01/09 06:58pm

不知道北辰一刀流大哥哥有没有看过这两部作品……
仅仅是“有些”情节“相似”吗?应该是几乎“全部”情节“一样”吧……
如果这不算抄袭的话,那么也只能说小田和曹先生是共用一个灵魂了。
抄袭者的作品受欢迎并不能改变抄袭的本质,既然同样的内容,受欢迎程度不一样,原因恐怕只是作者本身已经积累的成名度而已吧?况且到底哪部《棋魂》更受欢迎,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告他人抄袭自己作品,我不认为是嫉妒,而是受侮辱的一种表现。


-- 作者: 番薯
-- 发布时间: 2005/01/10 08:11pm

又是棋魂......曹某如果注明了借鉴或改写什么的也就罢了,他死活不承认是抄袭也罢了,但他不应该诋毁棋魂,怎能不让饭斯们恼怒?......这文章一看就知道是枪手写的......


-- 作者: fg91
-- 发布时间: 2005/01/11 01:16pm

我在上面说得很清楚了,活不过别人是自己的原因,不要唧唧歪歪
不懂法的,死了都是白死


-- 作者: 小芒果
-- 发布时间: 2005/01/14 08:51pm

我只想问一句,这里面到底谁活不过谁?


-- 作者: fg91
-- 发布时间: 2005/01/14 09:44pm

[这个贴子最后由fg91在 2005/01/14 10:28pm 第 2 次编辑]

瞅这X子想立牌坊的样子,不出几年就被人咒死

就是能活下去,等某人逝世50周年,姓曹的在哪里?

我不认为这是不同的声音,这明显是为曹XX服务的遮羞布,如果放任这种“不同的声音”流毒下去,迟早有一天,中国会毁在这些无法无天的X子手里


-- 作者: 掐死你的温柔
-- 发布时间: 2005/01/14 10:11pm

.........这话题到此为止吧,借鉴是提倡的,抄袭是不对的,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如此之好的题材被日本先拿来用了呢?我们为什么只会跟在人家后面呢?一个拥有过大闹天宫,阿凡提故事这类超级精品动画的中国不应该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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