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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樱花大战--浪漫樱姿BBS (http://sakurawars.sakura.ne.jp/cgi-bin/bbs/cgi-bin/leobbs.cgi) |
-- 作者: 掐死你的温柔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友见面管理条例》
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5―85岁,有网络知识的所有公民。
第4条:见网友前,需参加《全国长相四、六级等级考试》,持证见面,如没有 第5条:被《中国网络协会》列入黑名单的“AAA+”级的“恐龙”和“青蛙”,
第7条:见面需自备方便袋,如随地呕吐,参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8条:不得使用对方听得懂的语种,对对方长相进行贬义的评论。 第9条:不得使用任何武器(如板砖、烟雾弹)达到分手目的。
第11条:逃离网友后,不得召开庆祝会、压惊宴等聚会。 第12条:本条例从2004年05月01日起执行。
-- 作者: kuri 很创新,相当不错!我要去考证了!(全国长相四、六级等级考试》)
-- 作者: patpat
我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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