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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网络礼仪的概念 (http://sakurawars.sakura.ne.jp/cgi-bin/bbs/cgi-bin/topic.cgi?forum=7&topic=1372)


-- 作者: hawkt
-- 发布时间: 2003/11/11 11:02am

[转帖]网络礼仪的概念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事情
1.就算你是在网上你也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不是你在网上对某位小姐说了下流的话对方就不能起诉你骚扰她

2.网络礼仪并不是谁制定的,和传统社会中的礼仪一样,人们认为这么做有利于保持网络的秩序、维持网络正常运行而作出的一种约定,逐渐成为一种礼仪。尽管这种礼仪也许缺乏充足的理由或者说没有必然性,但它终归是一种“合理”的约定。就好想现实生活中法律没有规定吃饭的时候不许大声说话,但如果你在公共场合这么做势必会引起别人的不快,因为你影响了别人。

好,接下来看看我们为你提供的网络礼仪参考

1.在做一件事情或发表一些言论之前想想这么做会不会伤害别人。这句话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经常说,可能真正做得到的人不多,但这的确是人与人交往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2.不要恶意侮辱、批评他人。尊重建立在相互的基础上,只有你尊重了别人别人才有可能尊重你。

3.在论坛、新闻组发贴的时候应该尽量做到主题明确,别人回复你以后不管说得对还是不对都应该感谢对方(当然对于那些恶意捣乱的人你没必要这么做)。要知道任何人都没有要为你服务的义务,有礼貌的提问有助于你的问题得到更好的解答。

4.不同的提问方式结果可能也是不同的。比如“请告诉我要如何发贴”和“请问能告诉我如何发贴吗?”给别人的感觉绝对是不同的,尽管他们看上去一样有礼貌但前面一句明显包含了命令的口令。再次提醒你一下,别人并没有为你服务的义务,所以如果你希望别人帮助你的时候最好口气谦逊一些。

5.如果你的要求被对方拒绝了,也不要用不出言攻击对方。道理和前面两条一样,就算对方连理都不理你他也是有充分理由的(尽管这么做不怎么礼貌很冷漠)

6.请尊重他人的生活习惯。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缠着你去喝酒而你平时根本不碰这玩意儿你会不会感到不快?(尽管大多数人是出于好意)

7.尊重其他人的隐私权。不要试图追查别人的私生活或者在公开场合披露别人的某些难堪的历史(比如生理缺陷或失恋经历之类的)

8.尊重他人的劳动,不剽窃别人的作品、不要视图对别人的作品做一些作者明确禁止的事情。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礼仪问题了,搞不好会因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而被罚款甚至拘留,但我们不得不强调一下,因为目前网上类似的行为实在是太多了。

9.不要做一些有失尊严的事情。最近网络上非常流行“跪求某某”、“不给我某某我就去死!!!”之类的帖子,尽管你可能只是想表达自己的某种迫切心情但别人也许会认为你是个没有尊严的人。请记住一个没有自尊的人别人是不可能尊重你的。

10.不要参与那些连环信的活动。在网上(尤其是OICQ上)我们可能经常收到类似“把这个消息告诉你10个朋友你将得到什么什么好处”的信息,如果你不幸收到了请不要将他继续下去,更不要做一些诅咒对方家人的事情,这极有可能让你成为一个不受欢迎的人。

请注意,上边说了半天其实本质上就一条:“不要去伤害别人!”,要知道人是生活在社会中,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对他人产生影响,可能谁也不敢说自己从来没有伤害过别人,但我们至少应该尽可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做到了这一点你至少是一个不令人讨厌的人了,再努力努力也许就会发现原来成为一个有高尚人格的人也并不怎么困难

最后来参考一下一些知名计算机组织制定的规范

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为计算机伦理学所制定的十条戒律
1.你不应用计算机去伤害别人;
2.你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
3.你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
4.你不应用计算机进行偷窃;
5.你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
6.你不应使用或拷贝你没有付钱的软件;
7.你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
8.你不应盗用别人的智力成果;
9.你应该考虑你所编的程序的社会后果;
9.你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

美国的计算机协会的伦理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
1.为社会和人类作出贡献;
2.避免伤害他人;
3.要诚实可靠;
4.要公正并且不采取歧视性行为;
5.尊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
6.尊重知识产权;
7.尊重他人的隐私;
8.保守秘密。

南加利福利亚大学网络伦理声明
1.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其相联的系统;
2.商业性地或欺骗性地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
3.偷窃资料、设备或智力成果;
4.未经许可而接近他人的文件;
5.在公共用户场合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动;
6.伪造电子函件电子邮件信息。


-- 作者: SAYAKA
-- 发布时间: 2003/11/11 02:18pm

要是斑竹能早点发这张帖子就好了,也不至于今年暑假的"血色杀贴"事件的发生... :em07:
感谢斑竹的提醒!这张帖子又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更使我明确在BBS发贴的意义和礼仪.
过去由于我的不知礼,给斑竹还有一些会员带来了一些麻烦,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em20:
今后我会严格要求自己在论坛的言行的! :em02:


-- 作者: ogami
-- 发布时间: 2003/11/11 02:22pm

严格遵守相关条例!


-- 作者: 日本晴天
-- 发布时间: 2003/11/11 10:13pm

好严格的规定啊!不过很有道理,一定严格遵守!
多谢版主提醒。


-- 作者: 华崎雪
-- 发布时间: 2003/11/11 10:27pm

很正确的规定~~~~~只有这样,所有人才能很好的交流,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氛围!


-- 作者: hawkt
-- 发布时间: 2003/11/11 11:01pm

这个……不是硬性规定,只是建议……汗^^b


-- 作者: 华崎雪
-- 发布时间: 2003/11/11 11:10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hawkt[/u]在 [i]2003/11/11 09:01pm[/i] 发表的内容:[/b]
这个……不是硬性规定,只是建议……汗^^b
[/quote]
但是,我个人认为是很有必要的~~~~~作为规定应该也不过分吧?(偶个人意见)


-- 作者: SAYAKA
-- 发布时间: 2003/11/12 04:06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hawkt[/u]在 [i]2003/11/11 09:01pm[/i] 发表的内容:[/b]
这个……不是硬性规定,只是建议……汗^^b
[/quote]
虽然只是建议,但我认为即使是硬性规定也未尝不可. :em02:
经过那次"血色杀贴"事件以后留下来的,才是真正热爱这个论坛,能够直面自己的错误,并勇于改正的人!那些因为威望狂减(爆~` :em07: )而一蹶不振,从此永远离开的,我只能说,他们是逃兵(不好意思 :em21: 但事实确实如此)
犬姬说,他/她(光速逃~`)只愿意看到高素质的帖子,并不想追求所谓的论坛人气.我赞同他/她的观点.


-- 作者: 樱用光武改
-- 发布时间: 2003/11/12 05:57pm

虽然觉得有点严了,但比较系统化,规范化,不如让大家来投票决定是否让其成为该BBS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呢?(这仅仅是本人的设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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