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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樱花大战--浪漫樱姿BBS (http://sakurawars.sakura.ne.jp/cgi-bin/bbs/cgi-bin/leobbs.cgi)
-- 一般版务区 (http://sakurawars.sakura.ne.jp/cgi-bin/bbs/cgi-bin/forums.cgi?forum=1)
--- 对于强漫樱战专区在樱盟被除名的事件 (http://sakurawars.sakura.ne.jp/cgi-bin/bbs/cgi-bin/topic.cgi?forum=1&topic=166)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02 09:10pm

的确 最近强漫论坛发生了一些令人不愉快的事情。但是,对于在其他站点告我们的事件,我希望樱盟的负责人做出调查后在做决定。 现在的确有一些很无聊的人 到处散布一些流言飞语 扰乱他人正常的秩序
OURSAKURA的告状帖经证实 是一个平时喜欢在论坛捣乱的人所为 而且冒充我站斑竹。我们一定要对于这种人 给予痛斥
在此,再次希望樱盟的负责人慎重考虑。
好象没看到这里有有关此事的公告 不知道是不是又被捣乱了
因为联系不到“凤凰”
所以发到这里了 谢谢合作


-- 作者: dummyplug
-- 发布时间: 2003/09/03 00:04am

但是另外那个紫罗兰斑竹大量删除别人指出盗连,转载的帖子,自己的帖子里面也出现了大量无断转载,这是事实吧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03 06:50pm

首先声明 看名字应该知道 我就是那个紫罗兰!
的确,我没有经梦幻SAKURA的允许就私自转载了她的FTP 至于其他事情(大量?还有什么吗?) 都是夸大事实!还有“大量删除别人指出盗连,转载的帖子”简直就是诽谤 自从开学以后 论坛的事务已经不由我负责了 但是 最近有些人挑拨是非 我认为我有一定责任 所以来说明一下事情真相而已!


-- 作者: dummyplug
-- 发布时间: 2003/09/03 07:06pm

oursakura的花剑久 被删除了几乎所有的帖子,这个也是事实吧。至于斑竹阁下的帖子里面出现了大量的不同来源的ftp地址,都和“当地”打过招呼了?你的帖子里面有什么东西,我们都还知道,很多图片好像被对方改掉了对应地址之后,都指向了一个我们很熟悉的logo……所谓诽谤从何而来?

错了就承认,爽快一点。知错就改就可以了。不要大家说一点,承认一点,弄得和现在的日本一样,招人闲话。

我觉得斑竹阁下先回去把那里整顿一下,那里的风气有所改善之后,再来说这些。不要像日本一样,齐齐哈尔出了毒气弹,一边说“这个不关我们的事情”,一边跑来推销新干线。

古人读书,讲究 修身,齐家,治天下。
阁下也是斑竹,需要修身,齐版,治BBS

最后,既然您不负责了,那么,套用南斯拉夫在被空袭之后直接找美国谈判而不是找欧盟或者北约谈判一样的理由:既然要谈判,那就找管事的。

我在这里没有什么影响力,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04 09:01pm

有一定道理 不过,我就是感觉有点冤枉。而且。。。一言难尽 还是不要除名的好 不然我上学都不安心,心里总有个包袱,感觉对不起我们站长


-- 作者: kandm
-- 发布时间: 2003/09/04 11:44pm

我来说几句吧,樱盟是想把华人地区所有的优秀网站集中起来,但我们需要的是优秀网站的连接,对于有严重版权问题和抄袭现象的网站,我们是不能接受的!这个是原则问题!
强漫樱战专区在页面设置和美工方面做的都很不错,但上面说的2个问题也确实存在,所以我们做了除名的决定,但是只要你们一旦改正了上面的2个问题,樱盟立即会把你们重新加入进去的。这样的回答可以吗?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05 05:31am

改正?现在我们那里已经不存在类似问题了 而且我也向梦幻SAKURA作了道歉 同样也删除了淹死的鱼的ID 是不是还需要做些什么呢?


-- 作者: kandm
-- 发布时间: 2003/09/05 11:40am

主页上还是有ROM和漫画下载吧,论坛里那些直接衔接别人图片的帖子也还在吧,这些都是有版权的东西呀


-- 作者: dummyplug
-- 发布时间: 2003/09/05 03:13pm

kandm老大,要是去掉那些,那个地方就只剩下小白在灌水了


-- 作者: 降魔王
-- 发布时间: 2003/09/05 05:52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dummyplug[/u]在 [i]2003/09/05 02:13pm[/i] 发表的内容:[/b]
kandm老大,要是去掉那些,那个地方就只剩下小白在灌水了
[/quote]
從別個角度想想,是不是因為太倚重物質的供應,而忽略了會員質素的培養?
讓論壇活起來的始終是人啊。
我自己相信人性本善,只要肯落實改革,情況一定會得改善。

這個論壇也曾經水滿為患,但是在會員的努力下,這兒終於成為一片能令大家好好討論、交流的地方。
現在看似只會灌水的小白,說不定會成為論壇明日的中堅分子啊。
水帶來的旺盛只是假象,決心要辦好論壇的話,改革帶來的短痛是少不免。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05 06:43pm

ROM是没有的了 漫画是我们自己的 不是盗连吧?
至于图片 因为这里的一般会员不能上传图片 就连斑竹一天也只能上传3个图片
如果图片在没了 就和dummyplug 兄说的一样了
其实降魔王兄的话我很赞同 我们只是想一心把论坛办好 都没有恶意的 谁都会犯错误 我们改正了 就是好的吧?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05 09:49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自称叫“寒冰紫罗兰”[/u]的人发表的内容:[/b]
关于强漫浪漫樱花区我的立场

凭什么把强漫从樱花大战联盟中除去?有点良心没有?一人做事一人当,顶多我不做斑竹了!为什么如此的贬低我们的论坛,看来你们还真不懂事理,完全是胡搅蛮缠!我告诉你们,总有一天要超越你们论坛的!为什么不能用FTP,你管得着吗?有本事去告我啊!可笑!
等着瞧吧!事情总将会有结果的!世间自有公道!

[/quote]
我想问一下 为什么把它删了?难道这和所谓的“我删了全部花什么久的帖子”有什么分别么?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05 09:53pm

花剑久是吧?帖子总数: 1 篇
论坛等级: 布衣  被删主题: -4 篇
威望值: 0  被删除率: 400.00%  
这个是BUG吧?


-- 作者: 犬姬
-- 发布时间: 2003/09/06 00:51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紫冰[/u]在 [i]2003/09/05 08:49pm[/i] 发表的内容:[/b]
我想问一下 为什么把它删了?难道这和所谓的“我删了全部花什么久的帖子”有什么分别么?
[/quote]
这家伙不是冒充你的身份吗,经查实后坛主就把这帖子删了,并且把这个ID删除掉了。

>漫画是我们自己的 不是盗连
这个不叫盗连,叫非法散播版权物。漫画是你买的,但你买下的只是你自己的观看权,并没有资格把它拿去公开散播。
不过这个就算了,国内某个知名樱战论坛也经常干这种好事,反正中国大陆就是如此.......

但是图片还是不要盗连了,增加别人服务器的负担不说,把自己的名声也搞的挺糟的,还是自己找空间上传吧。
只要强漫樱战专区停止盗连图片,我就把它加回樱盟去,如何?


-- 作者: qiangman
-- 发布时间: 2003/09/06 02:08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犬姬[/u]在 [i]2003/09/05 11:51pm[/i] 发表的内容:[/b]
这个不叫盗连,叫非法散播版权物。漫画是你买的,但你买下的只是你自己的观看权,并没有资格把 ...
[/quote]
我是强漫站长,今天有幸看到此贴!我来回答关于上述的非法传播问题。
对于中国市场目前的现状我很无奈,我也不是什么清高之人,相信大家所有软件都买正版的一定也不多吧,至少你用的操作系统,你玩的PS2游戏机,你看的影碟,总之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这些“非法”东西,我也想买所有正版的樱战,就算我有钱买吧,可对于买不到的东西呢?买国外的正版?就算是吧,但买来的那所谓的正版已经被称为“水货”了,也算是非法发行物...这里不妨就发表点个人观点,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素质问题。请大家不要深讨!
   打个比方:如果你在一条乡下的道路上开车,突然看到路边有块牌子,上面写着:车速不得低于80迈!你会怎么想?毫无疑问,这是一块应该在高速公路旁边的牌子,现在却插在这条时速绝不会超过50迈的土路边,等于是一句废话,绝不会有人傻到真去照这句话做,那唯一的结果就是摔到水田里去。你所能做的,就是把这块牌子当成不存在,继续走自己的路,直到有一天有人来把这条路改造成高速公路。到那个时候,你该付多少养路费就付多少费,无论路边有多少块牌子立在那,都看个清楚照做便是了。当然,如果你觉得走在土路上却忽略路边的这块牌子很不舒服的话,那还有另一个办法,干脆呆在家里不要出来好了。不过这样一来你自己既遭了损失,也没有任何其他人会从中受益。也许这个比喻不太确切,不过道理是一样的。

以上,谢谢大家


-- 作者: qiangman
-- 发布时间: 2003/09/06 02:20am

澄清一下,紫冰说浪漫樱花专区上没有ROM,是他还没发现我更新了。抱歉^^
强漫浪漫樱花区上的确有GB樱战的ROM。但我不认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经常去一个叫掌机之王的地方下载GBA ROM,上面的东西真的很不错,我很喜欢也很谢谢他们让没有GBA的我们感受到GBA游戏的魅力。
更何况ROM只是提供给大家分享,而不是为的什么商业用途...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06 06:14am

国家法律上对侵犯肖像权的判定标准是:是否用于盈利用途
所以,我支持站长的话


-- 作者: kandm
-- 发布时间: 2003/09/06 02:26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qiangman[/u]在 [i]2003/09/06 01:08am[/i] 发表的内容:[/b]
我是强漫站长,今天有幸看到此贴!我来回答关于上述的非法传播问题。
对于中国市场目前的现状我很无奈,我也不是什么清高之人,相信大家所有软件都买正版的一定也不多吧,至少你用的操作系统,你玩的PS2游戏机, ...
[/quote]

   对于中国的现状确实很无奈,因为每个人都觉得这个不是自己的责任,反正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所以这个现状也就只能永远持续下去了。但就不能想想从自身做起?我不是什么清高之人,我也喜欢便宜的东西,但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会支持我所喜欢的东西,我的WIN2000是正版的,我的PS2没有改机,喜欢的DVD也会买正版的,“水货”的概念只不过是一些玩盗版的人为自己所做的辩护!先不说国家开的图书进出口公司就能买到这些所谓的“水货”,从一个玩家的角度来说,对游戏制作者的支持是理所当然的,你买了正版就是让制作这个游戏的人赚到了钱,就是支持了他,但你如果用的是盗版,只能说你侮辱了这个游戏这个软件!

   你下面的比喻很有意思,但如果所有开车的人只想着要别人来修这条路,而自己却不交养路费的话,这条路只会越来越破,最后完全没有办法再开任何车!开这个BBS很长时间了,听到最多的抱怨就是为什么台湾有官方发行的中文版的樱花漫画,为什么台湾有中文的PS2版樱花大战,而大陆没有?这个问题我想这里的几位朋友心里都清楚,台湾以前也是盗版泛滥,现在通过大多数的玩家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的市场了!而大陆如果还是都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最后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什么都没有玩!

  我能说的只有这些,对不对大家自己看吧


-- 作者: dummyplug
-- 发布时间: 2003/09/06 02:34pm

对于这种类似于“既然铲除不了毒贩,就干脆政府贩毒,也好增加税收”的说法,
我只想说,这就是饮鸩止渴,如果每个人都这样,中国的Z版就没有出头之日
至于“和尚摸得,我就摸不得?”的阿Q式的说法,我表示蔑视
对于坚持这种行为的论坛,支持对其的除名。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06 03:58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dummyplug[/u]在 [i]2003/09/06 01:34pm[/i] 发表的内容:[/b]
对于这种类似于“既然铲除不了毒贩,就干脆政府贩毒,也好增加税收”的说法
[/quote]
不能否认大家都会犯错误 难道为了不犯错误 人类就要消失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人与人的背景和条件不一样 所以思维的方式自然不同 不过“人人平等”还是有的吧?
不能因为意见不统一 而除名 何况,我们并不是没有改正。


-- 作者: 犬姬
-- 发布时间: 2003/09/06 08:07pm

kk的观点正是代表了我们樱姿观点,尽管我们一个小小网站是改变不了中国大陆的情况,但我们至少能在我们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做一点点事,至少我们对的起自己做为一名樱战饭的良心。

关于强漫网樱战专区的问题,我上面已经说了很清楚了。非法散播版权物我们一向无视的,靠你们自觉了。我们所要求的只是停止盗连其它论坛or网站的图片,(难道自己找一个空间上传图片就那么难吗?)只要你们做到这一点,我就把强漫网樱战专区加回樱盟去。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06 08:20pm

好的 我们会想办法的


-- 作者: qiangman
-- 发布时间: 2003/09/06 09:47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kandm[/u]在 [i]2003/09/06 01:26pm[/i] 发表的内容:[/b]
 对于中国的现状确实很无奈,因为每个人都觉得这个不是自己的责任,反正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所以这个现状也就只能永远持续下去了。但就不能想想从自身做起?我不是什么清高之人,我也喜欢便宜的东西,但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会支持我所喜欢的东西,我的WIN2000是正版的,我的PS2没有改机,喜欢的DVD也会买正版的,“水货”的概念只不过是一些玩盗版的人为自己所做的辩护!先不说国家开的图书进出口公司就能买到这些所谓的“水货”,从一个玩家的角度来说,对游戏制作者的支持是理所当然的,你买了正版就是让制作这个游戏的人赚到了钱,就是支持了他,但你如果用的是盗版,只能说你侮辱了这个游戏这个软件!

  你下面的比喻很有意思,但如果所有开车的人只想着要别人来修这条路,而自己却不交养路费的话,这条路只会越来越破,最后完全没有办法再开任何车!开这个BBS很长时间了,听到最多的抱怨就是为什么台湾有官方发行的中文版的樱花漫画,为什么台湾有中文的PS2版樱花大战,而大陆没有?这个问题我想这里的几位朋友心里都清楚,台湾以前也是盗版泛滥,现在通过大多数的玩家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的市场了!而大陆如果还是都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最后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什么都没有玩!
[/quote]

君,大概没有理解我不恰当的比喻,先不说这个吧。台湾之所以有大量的正版漫画与游戏,是因为台湾当局重视游戏漫画产业,也就是愿意修那么一条正规的“高速公路”,而台湾也存在盗版,只是台湾公民的人均收入已经提升到了一定的档次,买正版不会觉得非常吃力,或者说已经完全可以承受正版的价格了,当然这时人民整体的素质自然就提升了。但当面对这个既不支持游戏动漫产业,人均收入又少得可怜的中国来说....
我用的WINXP是正版,但是是公司的,所以我也不算是合法使用。我买了两台PS2,一台改过,一台没有改过(10000型)。但就算没有改过机,我也不敢理直气壮的说我支持正版,因为我买了很多“水货”。或许我是“为自己所做的辩护”吧。不过您一定知道“关税”这个词的含义。“国家开的图书进出口公司”里卖的书是付过进出口税的,我在杂志社工作,这点比较清楚。也就是说,或许我们喜爱的游戏公司的确赚了钱,我们也直接支持了喜爱的游戏公司,没有侮辱喜爱的游戏。但国家损失了什么,我们又侮辱了什么...说实话,这样说的确过了点,没必要将某些个人行为升华到侮辱什么什么或者践踏什么什么上^_^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07 06:48am

说说个人情况 三个字 我没钱 如果要我一切都去买正版 估计早就倾家荡产了
我们论坛另一个斑竹 寒剑 告诉我他们有个同学 只用正版 现在用的操作系统是98(当然是正版的)不过 连樱三都不能玩 急坏了他 又坚决不用D的XP 又没钱买正的。。。没事就去早寒剑诉苦 弄的寒剑都快疯了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07 07:46am

补一句 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这里的负责人所说的那样  人要依据自己的情况定目标 不能像那位兄弟似的 死要面子活受罪
换句话说 不能上了小学就直接念清华一样


-- 作者: hawkt
-- 发布时间: 2003/09/07 10:04am

使用和宣传使用是一样的吗?


-- 作者: qiangman
-- 发布时间: 2003/09/07 04:33pm

算了,不要争了!大家和睦相处就行了~快把这贴锁了吧!


-- 作者: 华崎雪
-- 发布时间: 2003/09/07 05:26pm

这个。。。。。。像我这样的外行人应该是没有说话的份的,但是我还想说,在网络上,版权的确很重要,但是采取的措施。。。。。。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07 09:15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hawkt[/u]在 [i]2003/09/07 09:04am[/i] 发表的内容:[/b]
使用和宣传使用是一样的吗?
[/quote]
宣传没有效果 等于没有做功


-- 作者: hawkt
-- 发布时间: 2003/09/08 03:16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紫冰[/u]在 [i]2003/09/07 09:15pm[/i] 发表的内容:[/b]
宣传没有效果 等于没有做功
[/quote]
那么一个人抢劫,他没有抢到东西,也没有伤害到其他人,难道他就是无罪的?

可能阁下没有理解我的意思

迫不得已使用盗版(这里是指国内相对昂贵的操作系统),这个由于特殊原因,情有可原,但是仍然是暗地里的勾当,大张旗鼓的宣扬盗版好像还没……

游戏方面,现在的游戏(PC的)价格一般在50-70左右,相当于10张左右的D,但是如果你一下子买了10张D发现没有合口味的都扔了前前后后花了大概一周,和你买了一套Z,然后心平气和的玩上一个月,我不知道你觉得那种投资更合适……这个涉及到被盗版严重带坏了的国内玩家的游戏心态问题,扯远了,打住
你说的水货问题,我不想多讨论,因为一个没有合法市场的东西似乎不能用现有的法律来加以解释。不过据我所知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东西作为礼品可以免税,当然它进入国内之后被人出售,这个只能说是个人行为,对于版权的问题,现在好像没有法律依据
这是国内市场的问题,接下来说一下网络上的转载问题,如果没有声明允许转载,那么版权是作者本人的,即使在网络上。不经过同意,那就是侵犯版权,没有什么可说的。当然,一般情况下,只要注明出处和原作者,大家都可以接受这种“折衷方案”。net is free ,but not everything in net is free.(这是仿照American is a free country,but nothing is free.说的,相信大家都明白free的含义)
至于ROM,它本身的存在是否合法仍然有争议,“别人有我们为什么不能有”的理论本身就是一种阿Q式的歪理。
我们是一个小小的网站,当然人微言轻,不能对现在的中国互联网产生影响,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对于我们对于正版的支持。至少,在这里,我们拒绝盗版
接下来说一下刚才那位仁兄的台湾市场的理论
台湾有市场?有。台湾市场大?非也。根据日本业界的投票,中国的市场的大小被认为远远超过日本、台湾、韩国的总和。中国穷?根据官方的说法,上海等大城市已经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收入水平。为什么中国没有PS2,没有Xbox,没有好漫画?难道索尼微软就甘心放弃?如果他们想要进入中国市场,会不考虑的消费水平?不会(前些日子sony高档数码相机大跳水用来清扫水货,使得国内数码相机价格达到了一个大家可以勉强接受的水平,联想之类的用软件把100万拉到300万的垃圾不算,那个就算是1000多也是骗钱。)现在传闻的PS2大陆版软件价格个人以为符合收入水平(一个月一部游戏,只是已经被带坏了的玩家能否习惯是个问题),至于99%made in China 的Xbox,就地销售难道会提高成本?那么为什么现在迟迟不进入中国市场呢?那就是无所不在的盗版,以及一边用很多钱买D游戏(一般大学生买D的钱每个月超过一部Z游戏的价格吧),一边理直气壮的说“我没钱,我盗版”的玩家

虽然我们没有能力改变大环境,但是我们有意愿改变小环境

最后,说一下,我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你,我的系统,我的游戏(PC PS2 XBOX GBC GBA DC)都是正版,不是水货
以上


-- 作者: hawkt
-- 发布时间: 2003/09/08 03:49pm

还有,互联网的精神的确是共享,但是那是建立在作者自愿,并且尊重作者权利和意愿的情况下的共享
而不是不问来由,随意攫取(说“偷取”可能不太合适)
如果强漫能够理解这一点,我想今后的沟通,交流,然后重新加入联盟都是可能的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08 05:33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hawkt[/u]在 [i]2003/09/08 02:49pm[/i] 发表的内容:[/b]
还有,互联网的精神的确是共享,但是那是建立在作者自愿,并且尊重作者权利和意愿的情况下的共享
而不是不问来由,随意攫取(说“偷取”可能不太合适)
如果强漫能够理解这一点,我想今后的沟通,交流,然后重新 ...
[/quote]
会努力的  :em24: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10 03:55pm

可以把我们放回去了吧?图片问题已经得到初步解决 等哪天我有时间把其他的图片都改一下就可以了 学习忙 没太多时间的 帮个忙了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16 07:30pm

已经基本解决了 期待回复


-- 作者: 犬姬
-- 发布时间: 2003/09/16 11:39pm

了解,已经将贵站重新加回樱盟中:http://web.sakura-wars.com/


-- 作者: 紫冰
-- 发布时间: 2003/09/17 05:20am

先在此谢过  经过这次教训 我们会更加努力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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