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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标题: “日本人出钱为‘汉奸’修墓”事件再起波澜浙苏两教师夜砸王直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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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一览:“日本人出钱为‘汉奸’修墓”事件再起波澜浙苏两教师夜砸王直墓 (新回复在最前,最多列出 6 个)  [列出所有回复]
    fg91 发表于: 2005/02/04 10:42pm
    应该在戚继光的墓前面铸一个王直像,和秦桧一个姿势的
     
    patpat 发表于: 2005/02/04 09:31pm

    下面引用由ogami2005/02/04 02:54pm 发表的内容:
    其实不必这样嘛,悄悄吐口痰、拉一泡*在上面,谁也没证据,抓了你也告不了你。


    我想就是太多你这样的人才会导致水灾 空气污染之类的.........
     
    ogami 发表于: 2005/02/04 03:54pm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法律毕竟没有赋予他们这种权利。尽管我觉得靖国神社该炸,但也知道炸了肯定要判刑。
    其次,从人情角度来说,是可以理解的。
    但总的来说,还是要负责任D。
    其实不必这样嘛,悄悄吐口痰、拉一泡*在上面,谁也没证据,抓了你也告不了你。
     
    番薯 发表于: 2005/02/03 01:19pm
    干的好...鼓掌......对汉奸的态度就应该是这样!
    人死了又怎样?生前的劣迹是无法抹去的!
     
    patpat 发表于: 2005/02/03 11:34am
    同意楼上看法
    不过二楼说的也有点对,那两个家伙也有点点过分
     
    掐死你的温柔 发表于: 2005/02/03 02:12am

    下面引用由spooky2005/02/03 00:11am 发表的内容:
    如果我家有人是犯法被判死刑的,你就有资格来砸他的墓?他没看战犯被处死了以后至少都要留块碑牌吗?
    两个大学教师都能嚣张成这样


    错了...
    一个人死了,无论他是好人还是恶人,都有权利拥有自己的碑牌,并且有权利拥有证明自己出生和死亡的东西
    但是请,注意,证明和纪念不是一个定义...就如同我们允许日本人把他们的战犯尸首般回国家,安葬入土,但是,绝对不能允许把他们放入某处祭拜崇尚
    同样,如果这次仅仅是给这个人修个普通的墓,立个证明他身份的牌,那么有人砸确实过分,但是请注意,这次立的修的可是超豪华的墓碑,石砌的大墓是如此的刺眼,这能等同您所说的普通碑牌么?
    明显,这是在炫耀什么,这是在为某些龌龊的行为招魂...

    因此,我要为这两位教师击一节...这等墓碑倒掉了,活该!



    YZ里不谈政治....又犯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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