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客人登录 按这里注册 忘记密码 在线 搜索 论坛风格  帮助  插件   


>>> 言之有物的聊天也不是那么难的
樱花大战--浪漫樱姿BBS杂谈&网友交流 → 发表回复

主题标题: [转帖]网络礼仪的概念
您目前的身份是: 客人 ,要使用其他用户身份,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未注册客人请输入网名,密码留空。
请输入您的用户名   您没有注册?
请输入您的密码   忘记密码?
当前心情
  • 将放在帖子的前面
  •             
                
                
    内容 

    在此论坛中:

  • HTML  标签: 不可用
  • EMOTE 标签: 不可用
  • LeoBBS 标签: 可用
  • 贴图标签  : 允许
  • Flash 标签 : 禁止
  • 音乐标签  : 允许
  • 文字大小  : 允许
  • 帖数标签  : 允许
  • 积分标签  : 允许
  • 保密标签  : 允许
  • 允许使用表情字符转换
  •                点这里查看 LeoBBS 论坛所有的专用标签
      粗体字 斜体字 下划线 居中 插入超级链接 插入邮件地址 插入图片 插入 Flash 动画 插入声音 插入代码 插入引用 插入列表 飞行字 移动字 发光字 阴影字 插入表情代码
     『 HTML 编辑器 』『 ASCII 字形生成器 』『 文本内容替换
     
      模式:帮助 完全 基本  >> 复制到剪贴板 | 查看长度 | 转换剪贴板超文本 <<
    点击表情图即可在帖子中加入相应的表情
     
    选项

    使用 LeoBBS 标签?
    是否显示您的签名?
    您是否希望使用表情字符转换在您的文章中?
    使用字体转换?
    加密此帖,只对部分用户可见,用户威望至少需要
    出售此帖,只有付钱才可以查看,售价 怨金

        

    帖子一览:[转帖]网络礼仪的概念 (新回复在最前,最多列出 6 个)  [列出所有回复]
    樱用光武改 发表于: 2003/11/12 04:57pm
    虽然觉得有点严了,但比较系统化,规范化,不如让大家来投票决定是否让其成为该BBS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呢?(这仅仅是本人的设想而已)
     
    SAYAKA 发表于: 2003/11/12 03:06pm

    下面引用由hawkt2003/11/11 09:01pm 发表的内容:
    这个……不是硬性规定,只是建议……汗^^b


    虽然只是建议,但我认为即使是硬性规定也未尝不可.
    经过那次"血色杀贴"事件以后留下来的,才是真正热爱这个论坛,能够直面自己的错误,并勇于改正的人!那些因为威望狂减(爆~` )而一蹶不振,从此永远离开的,我只能说,他们是逃兵(不好意思 但事实确实如此)
    犬姬说,他/她(光速逃~`)只愿意看到高素质的帖子,并不想追求所谓的论坛人气.我赞同他/她的观点.
     
    华崎雪 发表于: 2003/11/11 10:10pm

    下面引用由hawkt2003/11/11 09:01pm 发表的内容:
    这个……不是硬性规定,只是建议……汗^^b


    但是,我个人认为是很有必要的~~~~~作为规定应该也不过分吧?(偶个人意见)
     
    hawkt 发表于: 2003/11/11 11:01pm
    这个……不是硬性规定,只是建议……汗^^b
     
    华崎雪 发表于: 2003/11/11 09:27pm
    很正确的规定~~~~~只有这样,所有人才能很好的交流,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氛围!
     
    日本晴天 发表于: 2003/11/11 09:13pm
    好严格的规定啊!不过很有道理,一定严格遵守!
    多谢版主提醒。
     


    © 中文版权所有:樱花大战--浪漫樱姿
    程序版权所有: 雷傲超级论坛  版本: LeoBBS X Build050830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樱花大战--浪漫樱姿BBS 立场无关
    当前页面执行消耗时间: 54.69 毫秒 [Gzip: On, Level: 9]